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对抗性运动损伤责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对抗性运动损伤责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竞技体育是以挑战人类各项体育技能极限、争取更好成绩为目的的体育活动。竞技比赛非常激烈,每位选手都使出浑身解数,尽量将自己的水平发挥极致,因而极具观赏性。
对抗性竞技比赛尤为突出,选手们为了克制对手,经常看准对方弱点,一次次迅猛击打过去,直至彻底击败对手,赢得比赛胜利。
羽毛球比赛也不例外,世界顶级高手林丹和李宗伟的对决精彩连连,他们击球的球路相当刁钻,不是靠近边、底线,就是贴身或贴近网前,不给对方半点喘息机会。大赛既是球技的比拼,也是体能的考验。
题主说的业余羽毛球比赛,情况有所不同,是以健身为目的。羽毛球运动强度大,选手身体素质参差不齐,应该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特别是好友之间的比赛,要多关心对方的身体状况,出手不要太狠。万一对方猝死,法律责任不用负,经济责任难免。
这个问题问我算是问对人了。陈律师在从事律师行业之前已经开始打羽毛球了,这些年参加过的羽毛球比赛大小也有好几十个。曾经获得过的主要荣誉有:
作为一名羽毛球运动爱好者的律师,我有义务和责任对广大球友分享一些关于羽毛球运动场上的法律知识。
还有一点需要强调的是:有些球友想以球场上站位的正确性来证明过错在对方,这种观点一般法官不会***纳,因为对于业余羽毛球爱好者而言,要求每个人都清楚正确的站位本就不易,更何况每个人的站位理念还有所不同,在一些结合部上发生身体碰撞或运动器械碰撞都是在所难免的。另外,即便有些人的站位明显错误,导致搭档将其击伤,也不能说明站错位的人就应自负责任。理由很简单:搭档无论站在多错的地方,该收拍时还得及时收拍,不可能因为自己站位正确就不注意挥拍时是否有可能打到人的危险吧?
陈律师认为,作为一项业余爱好,球友们应记住一个大原则:那就是健康第一,友谊第二,比赛第三。所以在任何情况下,都应把身体健康权放在第一位,在有些球可能出现撞拍或撞人时,应及时收住击打动作,丢掉一分没什么大不了的。失分还可以再追回来,发生身体上的受伤可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好的。最后祝所有的球友们都能在安全的情况下享受羽毛球这项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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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这个问题可以再问一个,我与别人在公园里打篮球,一个大爷猝死,我们所有人需要负法律责任吗?大家都是成年人,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身体有问题还要做剧烈运动导致死亡,不是和你打球的人的过错。如果判你有责,那么以后没人去打球了!你的打球行为不是直接致其死亡的原因,是他自己自身的原因!如果对方告,***应该不支持。你也无需赔付,又不是打拳签生死状死了不用负责!
谢邀!看伤的轻重,有没有故意的行为。如果伤的不重的话,适当的赔偿点医药费就行了,如果***立案的话,是要去医院验伤的。像这样的话,我觉得立案的可能性不大,一般就是调解一下,赔偿点钱。
感谢邀请!
虽然“体育运动”没有被《侵权责任法》正式纳入到免责事由这一章节里,但是从司法实践和理论界的观点来看,体育运动被普遍认为构成侵权的免责事由,因为体育运动本身就有一定的对抗性和激烈性,危险因素是无法排除的,因此,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清楚认识到体育运动所固有的危险性,他自愿参加体育运动表示愿意承受遭受伤害的风险,因此,在体育运动中受到伤害,是他自担风险的结果,你无需进行赔偿。
但是,具体情况应当具体分析,法官仍然会审查你是否具有过错,比如,你是不是故意就想打伤他的眼睛,或者你是否具有其他过错。如果法官认定你存在过错,会酌情判决你承担与过错相等的赔偿责任。还有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虽然你没有过错,但法官考虑到毕竟是你的回球导致他受伤的,你的经济能力也强于对方,因此就判决你承担一定比例的补偿责任。
希望你一切顺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对抗性运动损伤责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对抗性运动损伤责任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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