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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会根据许国利的口供,会开展遗体组织的搜寻工作,从垃圾箱、从埋藏的地方以及河道等地方,寻找来女士的人体组织。从化粪池中找到了部分人体组织,在完成鉴定后,就会暂时寄存起来,在其他地方找到的人体组织,也会在完成鉴定后寄存,待尸首搜集完毕,会告知被害人家属人体组织已经送往殡仪馆。
接下来,殡仪馆的工作人员会对这些人体组织进行修复处理,分尸案件,尤其这样的案件,根本不可能搜集到所有的人体组织,也就是说是残缺不全的,或者说有多少就修复多少,如果现存的组织已经没有办法修复了,那就会直接焚化。
焚化后,将骨灰交给家属下葬处理,当然,现实中会有衣冠冢,即死者的遗体已经没办法找到,以衣物代替遗体下葬的,也是为了给死者留下一个纪念。
已经被分尸了,而且身体组织已经全部冲进了下水道。现在连骨头也找不到,如何下葬,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来女士发生这样的事情,作为她的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心里要承受多大的创伤和痛苦。最让她父母心痛的是,现在女儿尸骨都找不到,想好好的把女儿下葬都成为了不可能。
许某某泯灭人性,残忍至极。十恶不赦的他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受到世人的唾骂。
“做鬼都不会放过你的!”
许国利杀妻分尸案可谓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惊动了社会、破坏了家庭,那么就此事的后续,来女士该如何下葬呢?
中国有句老话:“入土为安”,意思是说人死后要埋入土中,死者放得其所,家属方能安心,那么对于来女士的该如何处理呢?
我觉得后续还会持续的从化粪池中提炼排查出来女士的人体组织,并且在其他地方找到被抛弃的骨骸,并最后入土为安。
其实说到埋葬,许国利对其妻子的行为就已经时丧尽天良的禽兽行为,来女士在死后并不是第一时间入土为安,而是在经过二十几天化粪池的侵蚀之后才被发现,那么大家都知道化粪池存在大量的甲烷,如果时间在长一些,是不是就会被分解掉呢?
一、许国利***妻子,丢失了最基本的人性
作为网友,大家都经历了从一开始的失踪到最后的剧情大反转,可谓是一波三折,跌宕起伏的让人惊讶,但是最后许国利还是被绳之以法,得到了自己该有的处罚,那么在这件事上,不管处于何种原因,他的做法都是毫无人性的。
丢失了最基本的人性,任由其如何弥补都无法挽回。
二、杀妻分尸,心如蛇蝎
我们经常会看电视,有些画面上的女人非常歹毒,我们都说他是蛇蝎女人,形容非常害怕,像蛇蝎一样有毒,那么许国利的行为,就是这种歹毒,不仅仅要***自己的妻子,而且还不顾自己的心理压力,直接分尸抛弃。
三、既然找到了原因,那么必须下葬
如果一直找不到来女士的尸体,那么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现在既然已经初步告破案情,知道了来女士的尸体所在位置,那么我们作为有法律义务的人,就必须尽自己最大努力找全来女士的尸骸,让其在死亡后不能入土为安,就让在大家都认清楚许国利的真面目后入土为安吧!
就像经常说的,不入土就是为亲眼看看***自己的凶手绳之以法,自己也就瞑目了!
总结一下
我们不得不说,来女士真的很可怜,有自己可爱女儿,有别人羡慕的家庭,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死在自己丈夫的刀下,那么我们活着的人就必须尽最大努力赵全尸首,让来女士入土为安吧!
杭州杀妻案后续,来女士尸体已分尸碎尸,还能下葬吗?
一般来说 应当下葬的,人死后都要入土为安,都要走这一过程,也是对死者尊重,让死者在天堂得到安慰安息。
至于怎么下葬,则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如果事情比较顺利,从化粪池找到了许某某抛弃的部分组织碎块,部分衣物,另外根据许某某的交代找到了抛弃的部分骨骼特别是头骨,则可以把这些碎块收敛一下,当做本人的遗体下葬,这是比较通行的做法。
如果找到的碎片很少,或者因为办案的需要,碎片不能交给亲属下葬,则可以将部分死者生前使用的物品、穿用过的衣物鞋帽等等,代替本人遗体下葬,算是“衣冠冢”了,这样的下葬实际上只是象征意义。
至于葬到什么地方,同样要费一些思量。
一般来说,已经出嫁的女人,不宜葬到娘家墓地,很简单娘家族人会出面制止的。
葬到许家墓地也不合适,经历这么一次***碎尸,两家已经成了仇家,当然不适合这样做。
葬到前夫墓地更不合适,前夫已经组成了新的家庭,没有理由葬到这个地方。
权衡一下,比较合适的方案是,到其他地方自己买一块墓地下葬,这样的话上述麻烦事都就不复存在。
入土为安是中国的传统习俗,虽然来女士现在尸骨无存,但是我觉得家人肯定会给她建一个衣冠冢。
来女士目前身体只剩下少量的人体组织,而且可能由于化粪池的快速分解,估计也没剩下多少,目前骨头也没找到,而且人体组织估计现在还在警察那边存放着,因为这是本案主要的证据。
所以家人肯定还是会和她举行一个仪式,然后用衣冠冢,不过这些暂时还不是我们考虑的问题,她家人应该会处理好的。
来女士惨死引起了社会极大的轰动,也让不少人留下阴影,现在许某已经归案,希望来女士的在天之灵能够安息吧。
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家庭矛盾要解决不要让矛盾激化,来女士也因为识人不清,我们大家以后在辨别一个人的时候希望不要像来女士一样,只注重了感情,却没真正认识到一个人是否可靠。
杭州失踪案,我想现在徐某某***的事实已坐实,媒体和大众不应该再把更多的目光放在这个案件的细节上,逝者安息,我们应该更多的去关注两人的孩子未来的生活该怎么办,怎么才能让这个孩子,从这段人生的低谷中走出,享受到一个普通人该有的人生。
首先说一下二者女儿未来的生活,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姐姐,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同时还有大姨和舅舅等亲人。如果说后续的生活跟着哥哥和姐姐,似乎有点不太现实,虽然有血缘关系,但这种关系因为夹杂了来某某和许某某,所以不是太合适。在我看来,孩子如果可以跟着大姨,应该是最好的选择,好的一点儿留下来的遗产,对孩子的成长应该会有一定的保障。
其实是这个孩子的心理抚平和安慰,虽然孩子还小,但是十一二岁已经有了一定的判别意思。虽然孩子现在可能还不知道事情的具体状况。但是早晚有一天,孩子会知道真相。而目前孩子已经意识到母亲不在了。很快也将见不到自己的父亲,这对任何一个孩子来说都是一个极大的打击,生活的突变,必然会对这个孩子的心理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除了亲人,对他要进行积极的引导和安慰,整个社会应该给这孩子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尽量不要再过于发酵这个事情。
尽管这个***产生了很坏的影响,引起社会一片哗然。但是我想,我们的媒体应该发挥更多的积极能量,如果可以让这个孩子有一个很好的归宿,要远远大于报道这个***本身的意义。
【瘾历史观点】未来只能靠亲戚关照下,至于过上正常人生活,可是太难了,毕竟是亲爸对亲妈下手,而且是小女儿生日第二天下手的,尽管想忘记,但是每年生日都会想起来,一辈子挥之不去的阴影。都怪她爸。
现在是她亲姨妈接回她妈妈娘家住的,暂时来说比较合适点,那里距事发地有点距离。
而她同母异父的姐姐就不一定能接受她了,毕竟妹妹的爸对自己亲妈下手。见到妹妹可能就想起伤心事。
她爸有兄弟,但都是施害方亲人,对小朋友可能成长影响不利。毕竟见到他们可能就想到自己爸爸。至于她同父异母的哥哥应该也不会管她。
最近新闻报道,来女士前夫可能有意愿抚养,他也住在事发小区,不过回迁户在别的地方也有房子。要是真心的话,估计也不失一个好一点的选择。
伤害已经造成了,已经伤及内心深处。想彻底抹平伤口是不可能,抹平的也只是隐藏一种方法而已。不过可以重新引导教育,不要往偏激烈的地方想。
个人感觉,亲戚将她带去另外一个新的地方生活,毕竟小女儿得到的遗产可以承担这样的费用。而且已经11岁了,是比较懂事的,到初中又是反叛期
到新的地方重新开始生活,不受到身边周围的人异样目光,到学校不用受到同学的歧视。在结交新朋友中重新建立对别人的信任,能接纳社会和被社会接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运动损伤科杭州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运动损伤科杭州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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