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运动性损伤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运动性损伤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运动性失语症指的是患者的脑部运动性语言中枢出现了问题,从而导致了这种情况。患者可能出现不能出声音,但是神志和理解能力都是正常的症状。大部分常常见于脑血管病,如果出现这样的状况需要及时的带患者到正规医院的神经内科就诊,在进行了头颅核磁共振检查之后后,需要尽早的进行康复训练,可以应用语言吞咽治疗仪来协助治疗,患者不能紧张焦虑,配合治疗
运动过量就会对身体某部位有损伤,例如暴走族的滑膜炎等等。个人认为运动要有度,适可而止,根据自身条件,达到锻炼身体的目的为本。记得高中时期八班一个同学,只要下课就做俯卧撑,这哥们儿一天得做八百左右个俯卧撑,搞得吃饭写字都成问题了,这就得不偿失了。
所以我认为运动要适量,过量很受伤
4月14日,温州一名男生,跑步时晕倒送医抢救无效身亡;4月24日,河南周口初三学生在跑步时摔倒猝死;4月30日湖南长沙初三学生体育课戴N95口罩进行一千米跑步体考测试的时候猝死。
从责任认定方面来看,学校和教育局都难逃责任,上课的体育老师也负有监督不力的责任。但我们也要认识到:虽然必须要负上责任,但也不能简单认定学生猝死,就是因为戴口罩的原因。同时上体育课的孩子们很多,发生猝死的少之又少。具体的死因需要通过医学鉴定才能来判断。
至于学校应该背负哪种责任,如何在事后进行处理,就要看学校的“过失”程度了。这是一个非常严谨的法律问题,作为教育者我没办法去详细分析。
医学专家曾经明确表示过:戴口罩进行剧烈的运动,对人的心肺功能有巨大伤害。他们对于疫情期间如何佩戴口罩也曾有过明确的建议,那就是在人员并不密集的场所是可以不戴口罩的。
近期教育部也已经做出了迅速的反应,要求各地叫停体育课戴口罩的管理规定。这也给我们的学校提了个醒:在疫情防控方面,该严的一定要严。但不能过于谨小慎微。尤其是在让学生进行体育锻炼的时候,可以合理管控分小班进行活动,保持孩子们之间的距离,这种情况下,是完全可以摘掉口罩的。
有人说学生猝死是因为中考体测,我认为这种归因方法过于简单。不能因为极小概率的***就否定一项教育政策。归根结底我们的孩子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没有个好身体,怎么承担建设祖国的重任,你说呢?
由于***肺炎疫情的影响,各地的学生长时间宅在家里。结果,期盼已久的复学开始不久,竟然有3名学生在跑步的时候猝死!
鲜活的生命,如花的生命,就此离去,实在是让人悲痛!
河南周口猝死的学生,已经获得37万的补助(不叫做“赔偿”),湖南长沙是否赔偿或者补助,暂时没有正式消息。
那么,但这两期戴口罩跑步猝死的***,学校应该承担责任吗?如果没有责任,学校应该补助吗?
由于这两名猝死的学生都是初三的学生,依法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依照《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说学校有责任,那么,就应该是“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所谓的“教育职责”,指的就是跑步之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所谓的“管理职责”,指的是对跑步的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秩序维护,事发后及时***取适当的措施。
目前,这两点都没有明确的报道,个人认为,一般情况下,学校都应该是能够做到位的。
首先就是,戴口罩跑步是不是学校的强制要求。客观地说,由于疫情的影响,各地在没有接到新的指令之前,都是按照上级的规定、要求或者建议,让所有的师生都戴口罩的。比如,教育部王登峰在4月23日是这样说的:
在低风险的地区、在学校教室里上课是一个聚集性非常强的场所,要求必须戴口罩。在户外、运动场、人员没有那么多,而且人和人之间间隔比较大的情况下是可以不戴口罩的。
请注意,室内是“必须戴”,室外是“可以不戴”——那也就是说,学生跑步的时候,戴也可,不戴也可以——自然,在这一点上,学校是没有错误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运动性损伤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运动性损伤案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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