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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要说哪位司机多养什么的,就汕头某些地方摩托车电动车乱窜,可不是一般司机能开得了的!公交车司机确定很多乱变道,加塞,深圳这边也是一样,司机技术牛的很,你卡不过他们的,但是政策一出,礼让行人最多的可能也是他们!
以前汕头的公交车一直都给市民有不好印象,车子比较老旧,尾气排放都是乌烟瘴气的,有些司机态度很差,开车不顾一切向前冲,公共汽车站在很远的前方,司机就像火箭般向前冲过去,有时被吓得半死,庆幸自己命大福大不会被公交车撞死😰。而且很多司机每到站,看到站着的是老爷爷老奶奶,只要没有人下车,他不会靠站。当然司机一天工作那么多小时,工作时间都是在车上,坐车的人又那么多,肯定会有点心情浮躁。热心的司机也是有的。
现在,***领导引进了很多新的公交车,尾气排放改善了很多。而且购入很多辆电动的,无噪音,无污染,司机人员素质要慢慢改善,市民也要多体谅。
这次发生这么大的事故,应该是跟疲劳驾驶、车子老化有关系,虽然有引进新车子,但旧的不可能全部淘汰掉,而且从礐石大桥下桥那条路比较窄,比较斜,一不留神加上刹车不好的话,很容易出事故。
希望以后不要再发生这样的事,大家都开开心心出门,平平安安回家!
汕头市龙湖区应急管理局发布了该起事故通报:12月2日15时19分,位于我市龙湖区长平路的“汕头华润中心三期万象城项目”工地在吊运幕墙龙骨型材过程中发生滑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无生命危险)。相关善后和事故调查正在进行中。
结合事故现场视频,我来谈谈我的观点:
从***来看,这起***完完全全就是一次人祸,而不是天灾。结合***我们可以大学,现场施工时,吊装建材没有捆紧,塔吊设备操作不当,塔吊操作时没有疏散附近的车辆和行人,施工区域附近没有任何围栏、挡板、围网甚至没有任何针对路人和车辆的防护措施。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但凡工地管理人员有一点点安全意识,这起事故都不会发生,或者即使发生了安全事故后果也不会如此严重。如今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工地管理人员难辞其咎,这次事故已经属于较为严重的工地安全事故。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毫无疑问,工地对于路人的死伤以及过往车辆的受损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工地必须对所有的损失做出相应的赔偿。可是讲到底,对于事故中的那些死伤者来说,赔偿又有什么用呢,赔偿可以挽回生命吗,赔偿可以弥补身体上的受伤吗?
汕头123路公交车刹车失灵,与货车相撞后再撞施工房屋,致多名乘客受伤,事发后有乘客从车窗爬出, 你怎么看?
人生在世,难免有一些意外,公交车刹车失灵,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只能是给公车部门一个警醒,公交车司机以后出门车子安全问题检查一下,避免发生意外吧,毕竟一大车子的人了,愿大家出门在外,平平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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