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颈髓损伤运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颈髓损伤运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绝大多数手臂的肌肉出现不自主的跳动,如果是偶尔发生一次,是一种神经的异常放电,实际上这是一种正常的生理情况,所以不需要太在意。如果是因为肌肉超负荷活动之后,肌肉跳动、发抖,是一种肌肉劳损的表现,可以给予休息,观察数分钟后即可明显地缓解,如果不缓解,可以***于针灸、推拿、理疗等即可以缓解。如果经常性的出现手臂肌肉跳动,表现为肌束的震颤,多见于颈部的脊髓空洞症,运动神经元疾病中的肌萎缩和颈髓肿瘤、脊髓灰质炎等等,需要到医院行肌电图检查或者颈椎的磁共振检查等等,根据其检查的结果给予明确诊断,从而才能给予对症的治疗。
一、事情经过
2018年4月张女士正常在路上行走,突然被天降大狗砸中,直接昏迷。医院的初步诊断是全身活动障碍,颈椎多处骨折,颈部以下运动感觉消失,颈髓损伤伴截瘫。简单理解就是高位截瘫。目前张女士医药费和治疗费已经花费30多万,7月份才能开口说话,每2周需要更换尿管,每隔2小时需要按摩疏通。张女士普通家庭,儿子已经从广告公司辞职照顾她,张女士自己是门厂工人,她丈夫是泥瓦匠,这个家庭遇到这样的事情已经摇摇欲坠。
二、法律规定-适用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
目前没有证据表明这是刑事犯罪,那只能从民事角度考虑。民事侵权这里涉及高空坠物《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张女士这方无法找到狗主人的情况下,只能***这栋楼全体业主。如果这些业主能够证明这狗跟自己没关系,那就不用赔偿,如果不能证明的话,这么多业主要平摊责任,张女士目前已经花费30多万,以后的后续费用估计远远不止30万。
三、我的看法
这个时候其他业主不要觉得自己冤,路过的张女士跟冤枉。其实按照常理推断,这小区不算大其他小区的狗跑到这个平台上面在跳下来的可能性也不高,在这个平台上还找到了狗笼有养狗的痕迹,邻里就算不认识也都面熟,谁家养狗谁家不养,其实很清楚。或许出于熟人不好意思戳穿,或许怕说了给自己惹麻烦。但是如果都不说的话, 这个责任就要你们整栋楼来背负了。
ps:养狗在家里可以不系狗绳,在外面真的要系狗绳,最近发生的这么多起***,如果系狗绳完全可以避免。
没问题!举证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原告只要证明是在这栋楼下玻砸伤,是被这栋楼上落物(狗)所伤就可以了。众被告负有举证证明不是自家狗砸伤和是谁家狗砸伤,如果证明不了,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所有证据证明是流浪狗,则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没过错,不减轻玻告赔偿责任!
这是今年的法考题目啊!就单纯的高空坠物来说,掉个狗和掉个人和掉个烟灰缸都是没区别的。难就难谁是赔偿人这一块上,法考题目好像是A把狗交给B照看而C去B家做客的时候看到狗要掉下去而没提醒这种情况。
但我觉得在这种高空坠物的情况下***整栋楼不妥,毕竟狗是有主人的。一般***整个楼的情况是无法查明的情况,只要能查明,就直接***狗主人就行了。而且狗主人还是要陪的,如果是像今年法考那样,照顾人应该也要陪。至于那个去做客的人要不要陪,这一点稍有争议。
解决赔偿责任人的之后还有赔偿份额的问题,这个基本上就是加害人负了。其他的相关人很有可能负担补充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颈髓损伤运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颈髓损伤运动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mptw.com/post/466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