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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为实现自己的野心,人往往要狠毒一点。而更可怕的还是“最毒妇人心”,女性要发起狠来,比谁都可怕的多。历史上的吕后和武则天,就是“最毒妇人心”的代表。
"人彘",这一酷刑是吕后发明的,彘的意思就是猪,字面意思上就是把人做成猪。具体实施方法是把人的四肢剁了,眼睛挖出、舌头割掉,让人失语;把铜水注入耳朵,让人失聪。除此之外还要把毛发都剃光,涂一种要让你再也长不出毛发,活脱脱把人弄成没有毛的猪。
这个过程对刽子手的技术和心理素质都有极大的考量,倘若人还没行刑完就死了,刽子手就会被人瞧不起。但无论人是否死亡,都要被丢进厕所里。
武则天的骨醉之刑,就是人彘的翻版和改良,在把人做成人彘之后,还要放到酒里面泡着,这就称之为“骨醉”。她这个方法曾经用来对付自己的对手王皇后和萧妃:
“ 武后知之,令人杖庶人及萧氏各一百,截去手足,投於酒瓮中,曰:‘令此二妪骨醉!’”
事情的起因也很简单,就是李治去看了王、萧二人,而当时武则天已经是正牌皇后了,但她还是因此觉得两人的威胁还在,就用如此的酷刑来惩治她们。
武则天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女皇帝,可以说是一个优秀的政治家,极具政治手腕和能力,创造了唐朝的又一盛世。但她也***取了种种恐怖统治的措施,如施用酷刑、检举告发、使得***自危。
但像骨醉这种酷刑,实在是令人心惊胆战。其实古代社会残忍的酷刑还有很多,这是封建社会压迫人民、巩固统治的一种方式。现代社会则更加宽容,刑罚不是目的,让人改善从良才是最终目的,改造教育制度远比刑罚制度发达,刑罚只起到警示作用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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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醉之刑就是把人的手脚砍断!身上多余的肉剔除,投进酒瓮之中,受刑人不会立即死去,在酒瓮中被折磨3-5天,然后悲惨死去!
受到此等可怕的刑罚的武则天的两个死对头:王皇后与萧良娣【萧淑妃】,本来武则天得宠之后,她们两个人都贬为庶人,囚禁于宫中,皇帝还念念不忘,想要接回来:帝念之﹐拟另处置。
武则天得知就叫手下人把王皇后与萧淑妃仗责100,然后执行骨醉之刑!
只因为这项刑罚太过残忍,没有被***律记录,后代以"骨醉"指非人的残害!
1.炮烙
目的很简单,直接把受刑人烫死,把受刑人绑在铜柱上面,不断给铜柱加温,将受刑人折磨致死,商朝纣王发明此刑罚,侧面也反映了他的昏庸无道。
2.凌迟
***剧中常常见到,判官宣布某某***凌迟处死!这项刑罚很考验受刑人的心理与生理素质,也是一项很缓慢而且恐怖的刑罚,施刑人会保护好受刑人的血管,小心翼翼的隔开肉而不破坏血管,一刀一刀的隔开而不让受刑人断气!这对受刑人是一种莫大的折磨。
3.人彘
人彘是吕雉皇后为戚夫人发明的残忍刑罚,与武则天发明的骨醉之刑相差无异,多了其中一项就是施刑人会帮你治疗,泡的罐子里面会放一些药水,让受刑人不那么快死去,相对来说是更加残忍的一项惩罚!
“骨醉”原来只是形容美女的“体态酥软如醉”,一个美女每天跟喝醉了一样摇摇晃晃、迷迷糊糊,丰姿怡人确实是非常的美。
但是在武则天手里竟然成为了一种酷刑,真是太令人吃惊了。
吕雉在掌权以后,将曾经最受宠的、威胁到吕雉地位的戚夫人削成“人彘”就已经极为残忍,武则天发明的“骨醉”却“更上一层楼”,令人不寒而栗。
武则天在后宫里与王皇后、萧良娣争宠,是皇宫里的正常现象,每天每时每分都在上演,根本不足为奇,但是武则天掌权以后发明的“骨醉”实在是让人心寒啊。
王皇后、萧良娣宫斗失败后被打入冷宫。
这可是真正的冷宫啊,没有门窗只有一个小孔“以通食器”,就像是现在的“小黑屋”一样,幸亏有两个人,要不然就要被逼疯了。
偏偏被良心发现的唐高宗李治发现了,满口答应:“朕即有处置!”
这可犯了武则天的忌讳。
于是唐高宗李治一走,武则天立即下令“促诏杖二人百,剔其手足,反接投酿瓮中”,浑身是伤,斩断手足淹没在酒缸里,想象你受伤时用酒精消毒的感觉,浑身发冷啊。
王皇后、萧良娣整整挣扎了好几天才死,受尽折磨。就算是这样,武则天依然不解恨,竟然说出了“令二妪骨醉!”
于是这个比“人彘”更残忍的酷刑被命名为“骨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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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王皇后和萧淑妃被废了以后,就被囚禁在后宫的一处密室中,密室四面高墙,且没有门窗,只有小门上开了一个小孔,算是名副其实的小黑屋。
两人被囚禁在里面,昼夜不见日夜,只能终日以泪洗面,互诉悲苦。
有一天,唐高宗李治想起了昔日的两位爱人,就在内监的引导下来到了密室,见到密室这般模样,就动了恻隐之心,而两人一听是皇上来了,顿时喜出望外,道:“陛下幸念畴日,使妾死更生,复见日月,乞署此为回心院。”
伤感之下的唐高宗,泪眼朦胧,遂答应道:“朕即有处置!”
消息传到武则天那里,武则天大怒,等到唐高宗离去,武则天就杖责王皇后、萧淑妃各一百,打得两人血肉模糊。然后,武则天下令砍断两人的手足,同时将两人装在酒瓮中,让酒渗入骨头而死。即为骨醉之刑。
先打一百大板,接着砍去手足,再泡在酒里,骨醉之刑的可怕,由此可见一斑。
那么这事可靠性有多高呢?
骨醉之刑的描述见于《新唐书·高宗废后王氏传》:
“武后知之,促诏杖二人百,剔其手足,反接投酿瓮中,曰:‘令二妪骨醉!’数日死,殊其尸。初,诏旨到,后再拜曰:‘陛下万年!昭仪承恩,死吾分也。’至良娣,骂曰:‘武氏狐媚,翻覆至此!我后为猫,使武氏为鼠,吾当扼其喉以报。’后闻,诏六宫毋畜猫。武后频见二人被发沥血为厉,恶之,以巫祝解谢,即徙蓬莱宫,厉复见,故多驻东都。”
研究唐史的书籍主要有四本:成书于五代时期的《旧唐书》,北宋的《唐会要》、《新唐书》以及《资治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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