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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件事,真让人痛惜,一个鲜活的生命,就如此丧生!何为草菅人命!这就是!
现在,事情出了,这位父亲看不到任何难过痛心的模样,反而一口咬定责任在幼儿园?可叹这幼儿园,竟然也“私下解决”,还同意给钱?
放下幼儿园的责任不说,(虽然我也感觉幼儿园没有责任),这位父亲如此平淡,如此若无其事,确实不像“父亲”的原本模样,让我们不禁感到,是不是他是故意***呢?
不排除这个意思!
首先,他送孩子,并没有把车开到幼儿园。这是疑点之一
其次,女儿不幸离世,他竟然若无其事?这是天等的好演员,还是根本无所谓?!这是疑点之二。
这种事情曾经出过,当事人无不痛哭流涕,捶胸顿足,哪有像这样漠不关心,毫不动声色的呢?!?!
一位小天使飞回了天国。尚未看清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便匆匆折翅人间,令人扼腕叹息唏嘘不已。唉,孩子命苦,摊上这么个爹。放在某些国家,是要吃牢饭的。令人费解的是,就这么个奇葩爹,过失致女儿死亡,居然还有脸指责幼儿园。大错自己铸下,却让别人担责。钱,难道比女儿的命重要吗?
本不忍心评论此事,不想搅扰那颗已然归于宁静的幼小心灵。但无法容忍的,是个案背后折射出的社会现象。
不知从何时起,善良和同情心开始被***被贱卖。不管多么荒诞不经的事,都可以成为发财的理由。喝酒把自己喝死了让全桌赔钱,溜门撬锁被发现摔死了让房东赔钱,老师说几句寻了短见让学校赔钱……。糊涂官办糊涂案。还别说,每每总能得逞。我不明白,幼儿园赔付3.2万,所依何法?掏钱何据?就因为没打电话?这是法律义务吗?
无论何种道貌岸然的辩解都无法改变这样一个事实,对***者的纵容就是对良善者的伤害。无责为何担责?人道主义关爱岂能沦为奸佞小人漫天要价的工具。不希望有一天,我们出门要带上律师,朋友相聚要立下字据,车载记录仪变成人载记录仪挂在额头。
家长 (孩子的父亲) 应该负100%的责任,幼儿园不应该责任。
事情经过,4月8日早上,胡某开车送4岁的女儿到幼儿园上学,没有送到学校,而是把女儿忘记在车上达到8个小时,其女因气温过高窒息而亡,胡某及其妻要求学校负责。
而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日或者***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很明显这个事故符合《办法》第十三条第一点规定,学校不负责任。
从处理结果来看,责任完全在家长,但幼儿园给了32000元安抚金。我就纳闷了,这个父亲把女儿闷死在自己的汽车里,该不该负刑事责任,反而到幼儿园大吵大闹,说是学校的责任。
我觉得孩子父亲和幼儿园都有责任,父亲负主要责任,幼儿园次要责任。
首先父亲将孩子送往幼儿园却粗心不知道孩子没有下车,导致孩子在车内待了近十个小时,并导致死亡,这显然是父亲的粗心大意造成的,所以孩子父亲要付主要责任。
然后就是幼儿园,虽然幼儿园没有直接参与到这件事中,但是幼儿园没有及时发现孩子没有来上学并与家长取得联系,这是幼儿园的管理失当,间接导致孩子的死亡,所以幼儿园负次要责任。
最近这样的事情也是发生了不少,许多家长将自己的孩子遗留在车内,导致孩子窒息死亡。孩子是你们自己的,既然生下来了,就要对他们负责,就要起到抚养的义务。因为你们的粗心大意导致孩子死亡,真的替这些孩子感到不值,怎么能有你们这样的父母,那也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呀!他们还没有来得及看看这美丽的世界就匆匆离开了,你们不会感到愧疚嘛?
我知道你们肯定也是痛苦的,可是这也挽回不了这些小小的生命呀!生命都是脆弱的,特别是小朋友的生命,希望刚为人父母的人都小心点以此为戒,不要让类似的事情再发生了!
就责任而言,此无脑父亲有%90的责任,%10应该幼儿园,学生没来幼儿园应该提醒,但这种提醒不是强制的,只是幼儿园的管理方法,全国不是每个学校都会提醒,作为一个几十岁的男人,送孩子上幼儿园,幼儿园的孩子才几岁,送到幼儿园的时候是不是应该,打开车门,接孩子下车,再护送孩子进幼儿园,如果此父亲做了这些动作,根本不会发生悲剧,出事后不自己反思,反倒把责任大部分怪幼儿园,还有脸上电视找媒体,要幼儿园赔偿,可以说这个父亲,不配做父亲,脑子装着都是什么,屎吗?
幼儿园老师就算有失职之处,但并不是造成孩子死亡的原因,看***访那位父亲很淡然的说,主要责任是学校。可怜孩子居然有这样没心没肺,出事就推卸责任的父亲。一个电话就把孩子忘到九霄云外,到头来还怪学校没提醒他。是不是还要追责那个打电话给他的人呀?
主要责任一定是父亲!
我是家长,个人认为:
如果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幼儿园的孩子未请***不上学,老师要联系通知家长,那么孩子没有送到幼儿园内,出事了,应该是家庭自己的原因,至于质疑幼儿园不询问家长只是道德和责任心方面的问题。
家长送孩子上学就是出于安全问题,一定要看着孩子走进校园才行,自己的不注意,轻易的被事情分心,只能说明当家长的心里没有足够重视孩子的安全,所有的意外大部分都是粗心大意造成的,反思自己。
孩子出事最难过的是家长,但也不要乱赖人。
对于这起事情,是令人心痛的,对父母来说,是个比较大的打击,但要说这件事谁的责任更大,那当然她的亲生父亲责任最大,那幼儿园方面有没有责任?在我看来,孩子在车里关9小时而死亡这件事情没有必然的联系,也没有什么相关的责任,
做为孩子的父亲,小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孩子的一切你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养育,看护,培养,教导,孩子的衣食住行,生疮得病,说白了,孩子是你身上割下的一块肉,她痛你一样会痛,不能因为你下车打个电话把孩子忘了关在车里最后导致死亡,而怪幼儿园没提醒你孩子没去上学,可能一天,两天幼儿园也不一定会提醒你,但长时间没有见孩子上学可能会打电话寻问,这个对幼儿园来说没有硬性的规定幼儿园必须过问,说的直白一点这是你的家事,也是你们家孩子的自由,幼儿园没有权力去干涉你们家的事情,也没有义务来管这事,必竟孩子不在学校!不管于理于法都是说不通的,
对于这位父亲来说,出了这样的事情,如果不知道自己反省自己的问题,而是始终觉得幼儿园有很大的责任的话,那就不是一个负责任的父亲,自己工作固然重要,挣钱养家也同样重要难道家人孩子就可以随便吗?有车一簇一般都比较富有,至少日子好过吧,朋友就多,往往忘了家人和孩子,希望这个父亲能够吃一堑长一智,买一个深刻的教训,担起一个男人,一个父亲应有的责任,
看到这则新闻,第一感觉是心酸。希望病着的孩子们早日康复!
湖南桃江县肺结核***中,学生穿着校服看病,却被登记为工人,不知道登记者是出于什么心态,发现事态不妙,下意识的用回避来自保,还是因为某种原因,违心为之?
无论哪一种,都是成人社会里冰冷的游戏规则,可怜这些无辜的孩子,在身体受到病痛折磨之时,心灵的支撑也遭遇了塌陷。
当务之急,一定要给予孩子们及时而有效的治疗,毕竟他们还这样年青呐。除此之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如果有关方面派出专门的心理疏导老师或者医生,与家长做好沟通交流,尽量给孩子们心灵的抚慰,应该会减轻这件事留给孩子们的心理阴影。
疏导时,一方面告诉他们,有许许多多的人都在关注这个***,都在关心着你们的病情,大家只要好好的配合治疗,全愈只是时间问题;另一方面,就着校服看病却被登记成工人的事情,不要回避,坦诚的告诉孩子们:是的,有这样的事发生了,之前你们的登记信息被改了,这对于无助的你们来讲,无疑雪上加霜,但是接着,孩子们,你们自己是不是通过各种渠道也看到了,事情并没有因为曾经的掩盖让你们的情况变成不可逆的伤害,反而是更多的人加入了声讨的行列,用各种各样的行动坦白的告诉你们:“孩子们,别怕,我们站在你们的身后呢。”
孩子们,别怕。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大大的世界里,日日面对形形***的人,有好的自然亦会有不那么美好的,但总有一样请记住,老人们不是常说么:“这个世界上,还是好人多。”
肺结核病康复以后也已经不能干重活了。这估计是要国家补贴的,具体可以参考各地区民政局的规定。学生的年龄不到工作养家标准,所以不能领民政补贴。具体到这件事情,家长们可以要国家赔偿,因为本案件被免职这么多人说明他们肯定违法违规了。重要一点国家赔偿比民政补贴多很多。请大家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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