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医运动损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法医运动损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医鉴定只能给出出具轻微伤、轻伤、重伤的鉴定标准,不为你评残的,评残是社会劳动部门的事情。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八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第一百四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法医伤情鉴定标准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鉴定。
一、程序公开
1、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对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3、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提出回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
5、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鉴定或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在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
6、法医鉴定人在接案后,如伤情复杂不易下结论,应在向上级鉴定机构移送。
二、鉴定公开
1、被委托的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对办案单位的委托应予受理,不得无故拒绝,对没有委托书的当事人,鉴定机构有权拒绝。
一、司法鉴定伤情标准
符合评残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具体如下:
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1、一级伤残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颜面严重毁容同时伴有二级伤残之一者; 全身严重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基本伴脊柱和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丧失; 肘关节以上缺损或功能完全丧失; 双下肢高位缺损及上肢高位缺损等。
2、二级伤残鉴定标准
二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有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者等。
3、***伤残鉴定标准
***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有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
4、四级伤残鉴定标准
***伤残鉴定标准为:单手全肌麻痹肌力2级; 脑脊液漏合并颅底骨缺损无法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 中度面部损伤; 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单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面部瘢痕或植皮1/2,且轻度损伤; 拇指完全缺失或无法发挥作用等。
五.五级伤残鉴定标准
五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不完全失用、失书、失读、失认等多项者; 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关节活动功能受限的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 脊柱骨折后遗症30以上侧凸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根据电生理检查)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医运动损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医运动损伤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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