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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随便语:小偷可恨,一个人爱财没错,但应当有道德底线。
12月26日,广东揭阳磐东白玉市场,一名男子涉嫌偷玉被当场抓获,在他身上搜出一块玉器。随后愤怒的群众把这名男子围住,纷纷大骂并踹踢他,男子跪在地上不断磕头。
▼偷玉的男子▼
视频中***的黄衣男子,很有可能就是遭到偷窃的店主,最后将小偷扭送去派出所处理。
很多做生意的人都有同感,小偷小摸现象是最可恶的,因为,这种小偷哪怕被抓住了,最终常常也仅是被处以行政拘留,关几天又放出来了。
这也是偷盗现象屡禁不绝的原因。
想想在古代,一个小偷不仅遭到全社会的唾弃,而且一旦被抓住,后果严重,轻则被衙役用棍子打个半死,重则拉出去游街示众,再扔进牢房里自生自灭。
到了现代,社会***治了,小偷被抓住之后,以他偷盗的金额论罪。
大实话:这才是抓住小偷后最真实的处理方式,用一句经典的话说就是“打你是为你好”。
***背景:
咋说呢,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现在磕头也晚了!
当然,如果是在现实中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时还是要谨慎处理。不然,打得太狠了被小偷反咬一口也不值当。
这件事不用说,抓住坏人,能够用最经典的方式解决,肯定是大快人心的。但是,在我们“惩恶扬善”的时候也要注意自己的权利范围。一旦越权,那可能要比小偷受到的惩罚更严重了。
所以,我们一定要具备法律观念。
第一,从上边的图片我们可以看到,如果小偷告这位穿着***羽绒服的大哥故意伤害的话,是有证据的,并且网上也有***作证。
这也是很容易状告成功的。所以,我们现实中处理这种事情的时候,还是尽量不要被坏人抓住把柄,现在是法治社会,小偷违法了,会有警察来处理。我们从法律上来讲是无权***的。
可能***的上传者也只是想要跟大家一起分享这件大快人心的事,但是,你这一上传,如果小偷赖这说自己哪哪哪儿疼,那可能就把这位大哥害惨了。
小偷被抓自古都是一顿暴打,有些民风较彪悍或者是家族势力大点的甚至会直接打死,广西偷狗被打死还在身上撒盐的也有,偷者到手东西倒卖很便宜,失主却是真金白银一分不少的买回来,换谁也不理智了,所以现在的小偷一般都带有刀具以防不测
小偷固然可恨,但动用私刑也属违法。因偷鸡摸狗被抓而被打死打残的大有人在,一方面反应了广大群众对小偷的痛恨,但因致残致死而追究刑事责任的也不少。所以冲动是魔鬼,还是要理性对待交给警察叔叔处理。
虽然小偷可恨,但是我不得不提醒大家这么做,是具有法律风险的,如果殴打致死更是会负较重的刑事责任。事实上搜索相关判决,也可以看出。
2014年7月16日21时许,黄某甲骑一辆电动车进入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旧改项目A-05块工地,因形迹可疑被时为该工地工人的被告人包剑华发现,包剑华遂联系同为该工地工人的被告人包军、廖礼荣等将他们认为系小偷的黄某甲抓获。抓获后,廖礼荣、包军、包剑华等人在工地3号楼钢筋棚处共同对黄某甲拳打脚踢。随后,包军、蒋某某将黄某甲押解到该工地项目部,并用绳子将黄某甲捆绑在项目部旁的钢管上。在此期间,廖礼荣继续多次用木方、拳脚对黄某甲进行殴打,导致黄某甲昏迷。黄某甲后被送往医院救治,并于同年7月21日因伤情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判决结果:
一、被告人廖礼荣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十四年,***四年。
二、被告人包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八年。
三、被告人包剑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四年。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2月13日20时50分许,被害人贾某戊酒后到达拉特旗树林召镇“金珠商务酒店”二楼宴会厅(郝某甲为儿子郝磊举行婚庆晚宴)拿别人的东西时,被郝小军等人发现。郝小军用拳头殴打贾某戊肩部、颈部与头部后侧,并用脚踹贾某戊腿部,用装香烟、糖的手提袋在贾某戊身后摔打,后被他人劝阻,酒店工作人员同时报警。
判决结果:
一、被告人郝小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十二年。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琼华、王连水伙同他人于2011年3月4日下午,在本市江干区九堡客运中心站小商品城,殴打被害人孙某致被害人左眼球破裂。经鉴定被害人孙某的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案发后,被害人孙某获得赔偿并谅解二被告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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