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没有指导思想的运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没有指导思想的运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悟空问答,寅哥解惑。洋务运动和明治维新是中日两国意图摆脱落后局面的一次自救,不同的是洋务运动没有使得清王朝凤凰涅槃,明治维新则使得日本彻底进入列强之列!下面我就谈谈两者的共同点和不同点:
洋务运动和明治维新的共同点
1都是统治阶级自上而下的开展的活动,洋务运动是以奕昕为代表的洋务派发起的意在改变落后局面,维护封建专制统治。明治维新则是明治***代表的新兴势力学习西方列强,使自身强大的活动。
2开展的年代几乎同步!洋务运动和明治维新都是19世纪60年代开始的,一个是总理事务衙门的设立为标志,一个是明治***登基为标志。
3都是通过甲午战争作为试金石!洋务运动彻底失败,明治维新大获全胜。
不同点:
1洋务运动学的皮毛,明治维新志在精髓!办实业,改兵制本是两次运动的标志,但是洋务运动只是单纯的引进成品,最关键的技术却没有学到。明治维新则是派遣人员学习西方列强的最新技术,学以致用。
2眼光远近不同!就拿军事来说,北洋水师装备本来是先进的,但日本海军积极购买最新式的军舰,尤其是注重船速和舰炮的射速和***!这也通过黄海海战印证了日本人的精明!紧跟时代的潮流,是明治维新高出洋务运动的最大原因!
3成果不同!洋务运动失败基本敲响了清王朝丧钟,明治维新则使得日本彻底进入了近代化。今天日本的世界地位根源就在明治维新!一个岛国,***匮乏,地理位置不好,硬生生的走出属于自己的道路,明治维新功不可没!
半小时耕耘换您三分钟品读!我是寅哥解惑,感谢您的的阅读,欢迎大家的关注!
洋务运动和明治维新是十九世纪中后期,分别发生在清朝和日本的革新运动。由于这两次运动爆发时间相近,且两个国家当时遭遇到的困难也极为相似,因此这两次运动具有很多相同点,但由于在指导思想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又具有很多的不同点,也最终导致了两次运动结果的截然相反。
△光绪皇帝和明治***
正如前文所说,作为两个饱受西方列强欺压的国家,洋务运动和明治维新还是有很多相似之处的。
△洋务运动
1、大致背景相同。不论是当时的清廷,还是日本的德川幕府,由于长期推行“闭关锁国”政策,将本国通往世界的大门死死关上,而在西方列强相继完成工业革命的情况下,两个国家最终被西方列强以枪炮叩开了紧闭的过门。经过1840年、1856年两次***战争和1853年美国军舰闯入浦贺港***后,两国相继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民族危机日趋严重,国内矛盾日益激烈。
△明治维新
2、主要目的相同。不论是清廷的洋务运动,还是日本的明治维新,都是为了挽救民族危亡,通过变革实现富国强兵,从而摆脱西方列强的侵略,进一步巩固统治,避免国家陷入衰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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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不公诉有什么后果,对工作有影响吗?
作为前检察官,现律师。比较系统、全面地答复下你。
不诉分为四种情况,分别是:绝对不诉、存疑不诉、附条件不诉、相对不诉。
一、绝对不诉。可通俗理解为“无罪”。此种情况主要针对无犯罪事实的,不仅仅不会对你人生产生任何影响,反而是司法机关办错案了,相当于***的无罪判决,你可以拿着绝对不诉文书去找公安机关要求国家赔偿的。
二、存疑不诉。可通俗理解为“有嫌疑”。此种情况主要针对不知道有无犯罪事实,证据存在摇摆状态,似乎有似乎没有,这种状态下的不诉,也不会对人生产生影响,因为没有终结性意见,任何机关的档案里面是无法查到的,但这种不诉有个隐患,就是未来有新的证据的话,还可以再提***讼,等于埋了颗雷。
三、附条件不诉。可通俗理解为“少年犯”。此种情况主要针对未成年人,如果做了附条件不诉,是要犯罪记录封存的,正常情况下,只要不再次犯罪,任何人都无权查阅的,主要是给青少年重新站起来的机会,因为谁都有过少年时光,心智未发展成熟,有句西方谚语叫:“少年犯罪,上帝都会原谅。”,可见,这种情况不会对人生产生任何影响。
四、相对不诉。可通俗理解为“有罪”。此种情况主要针对你已经构成犯罪了,但情节轻微,注意,是构成犯罪了,只是在量刑上不处罚你,不需要经过***判决,直接在检察院做了终局处理。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对人生产生影响,但极个别情况下,比如子女要考一些涉密部门:国安、监委等,这种部门政审很严格,会穷尽手段查家属情况,会受影响,但如果一般的公职单位,不会审查这么严格,不受影响。
一、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刑事公诉案件一经立案,就要根据犯罪事实和具体情节,由人民***审理定罪量刑。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并达到和解的,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的决定。人民***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二、最高人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2014):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三、《刑事诉讼法》第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如果你是公职人员,即使刑事案件不公诉,也会对你的工作产生影响。
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刑事案件不公诉的后果。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可以依法作出不***的决定,这就是所谓的刑事案件不公诉。而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的情形有三种,分别为法定不***、酌定不***、证据不足不***。
法定不***,应当不***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是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包括犯罪行为并非本犯罪嫌疑人所为(抓错人了),以及该案所涉行为依法不构成犯罪。第二种用学法之人总结的口诀内容是“轻、追、特、告、死、其他”,具体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酌定不***,主要是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决定不***。“不需要判处刑罚”是刑法规定的,即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而“免除刑罚”,是刑法各种法定免除刑罚的规定,如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犯罪、中止犯、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规定中关于免除刑罚的规定。
证据不足不***,是法律规定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如果案件经二次补充侦查后,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不***决定。
通过了解上述不公诉的后果,再来说一下不***对工作影响的问题。
《中国***处分条例》规定了“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决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实务中,***的党员,是会被开除公职的。
公职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决定或者人民***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
这个规定是今年出台的《政务处分法》规定的内容,因为处分内容规定了“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决定”,对于公职人员有职务的应当撤职;如果公职人员的行为在社会上产生了影响,是应当开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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