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运动损伤授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运动损伤授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对学校来说,安全工作,如同一座大山——这一工作的重要性,是远远超过教育教学工作本身的,要知道,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基础,而学校的安全,往往是涉及到学生的,学生背后,是一个个家庭,是若干的家长,更重要的是,学生,就是未来!常言说得好,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啊。所以,各个学校都把安全工作,放到了至关重要的地位上。
而在所有的安全工作中,教育教学时间中出现因管理人员不在岗出现的安全,学校将承担重大的安全责任——前一段时间引起全国人民关注的甘肃八岁女孩受伤害***,按照当地第二份官方通报,就是由于体育教师不在岗而发生的——这可能涉嫌***罪,将承担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还有可能面临巨额的民事赔偿!
三水三心在学校负责教学管理的时候,也发生过类似的安全事故。一名老师带实习生,在实习生上课的时候,他因为临时有事,离开了教室。但有时候,事情也就那么巧,实习老师在管理学生的时候,就与学生发生了冲突,然后动了手。自然,家长也就找上门来。幸亏我曾经教过哪个班,学生和家长还比较信任我,没有造成更大的事端。但后续,该授课教师和我,都被学校处罚——我被罚款200元,该授课教师被按照一级教学事故处理,扣发当月绩效,当年不得评优评先,年度考核只能合格(这其实都算是轻的,如果造成更大影响,严重的可能还会受到纪委的调查处理!)
自然,最冤枉的就是我本人,在实习工作会上,再三强调,授课教师在实习生上课的时候,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结果,还是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所以,“教师在上课时间私自离岗导致学生重伤”是肯定要承担责任的。个人以为,按照学校的教学常规管理办法,肯定会判作教学事故,也就肯定会有后续处理。至于造成学生重伤一事,就需要根据《侵权责任法》,找到侵权责任人,有侵权责任人承担至少50%的责任,剩下的责任,就应该由学校承担。然后,学校可以向该授课教师提出追偿,也就是说,该授课教师,将承担不超过50%的责任。
这样的事情,再次提醒我们的老师,履职尽责,不能擅离职守,否则,发生偶发事故,轻则赔钱和纪律处分,重则,还会受到法律处分,甚至丢掉工作!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1)学校只负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
(2)孩子在上体育课时受伤,如果所做项目是国家规定的教学项目,如果用于体育教学的器材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如果授课教师在教学中按教程规定尽到了相关管理和保护义务,如果学校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抢救并及时通知家长的,学校不存在过错,承担责任的可能性很小。
如果学校在以上环节中有过错,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首先,安抚受伤学生的情绪,并维持好课堂秩序。立即到腿部受伤的学生身边,安抚这名学生的情绪,并让其不要乱动,以避免腿部伤情的恶化。同时,我会安排其他学生安静自习,以保证课堂秩序。
其次,确认学生伤势情况,以实际情况为依据做处理。详细询问该名学生的腿部伤情,如果只是磕破了皮,并无大碍,可以利用班级急救箱中的生理盐水、棉签等物品,对学生腿部的破皮部位进行清洗和消毒,以防感染。之后,鼓励他继续加入到课程的学习当中;如果伤势较重,出现了流血等症状,我会马上联系班主任,向其说明学生的情况,并立即送去校医室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最后,继续上课,及时关注情况,做好后续的处理。安顿好这名学生后,继续完成授课任务。课后,我会找到这位学生,关心其受伤的情况,并嘱咐其下次一定要注意安全。同时了解学生迟到原因,引导下次不再匆忙而受伤。安排时间对学生错过的课程进行补习确保学生掌握本节知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运动损伤授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运动损伤授课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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