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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2016年2月18日18时30分许,在都兰县香日德镇牧民小区,被害人常海军酒后无故辱骂、追打被告人王海荣的父亲南卡,并在回家的途中经过被告人家门口时用脚踢被告人家的房门,被告人王海荣出来与被害人常海军发生争吵,被告人王海荣朝被害人常海军的嘴部打了一拳。经都兰县公安局法医技术室鉴定,常海军左侧下颌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案发后被告人王海荣与被害人常海军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庭审中亦无异议,有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现场勘查材料、现场辨认笔录、疾病证明、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归案经过、户籍证明、刑事谅解书、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证据证实,被告人王海荣供认,足以认定。
***观点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海荣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海荣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认定。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在本案中被害人有一定过错,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可依法对其免予刑事处罚。根据被告人王海荣的犯罪情节、危害结果、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案件结果
被告人王海荣犯故意伤害罪,免于刑事处罚。
少女尸体被切成2000多块,南大碎尸案至今未告破!
提起南大碎尸案,没有一个不感到毛骨悚然的,这个案件过去24年了,依然有很多人在讨论此案,此案件还被多次借鉴改编写进***里,例如陈九歌的《血色天都》,蜘蛛的《十宗罪》,周浩晖的死亡通知单,但遗憾的是这个案件至今未破。
1996年1月10日,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的刁爱青失踪。1月19日一位清洁工发现了500多片煮熟的肉片,她还以为是谁买的肉片掉了,等到她拿回家清洗的时候,发现里面竟然还有三根手指,于是她报了案。
随后又有人在其他地方发现另外的碎片,共计2000多片,而且刀功非常精细,码放整齐。经过鉴定,这些肉片就是刁爱青的遗体。凶手将刁爱青杀死后,放到水里煮熟并切成两千多块的肉片,这凶手的残忍程度,实在是难以想象。
由于当年侦查技术落后,当时南京几乎是动用了所有的警员去侦查此案,并且发动了“人海战术”,对此案进行了广泛细致的排查,但最终还是没有破此案,让凶手逃之夭夭。直到今日,南京警方还有专门的部门负责此案,但已经过了这么多年,除非罪犯自己出来承认,否则再也难破了吧。
结语:南大碎尸案是震惊世人的重大案件,很难想象一个人竟然能残忍到这个程度。希望这个案件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10年前,曾经那个“辉煌”一时的“天上人间”夜总会已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但是,15年前,曾经那个被行内称为“天上人间头牌花魁”梁海玲的死,对于许多人来讲,却是依旧记忆犹深。
因为,她靠卖笑,在短短的十年间就挣下了数千万的身家,只是还未来得及好好消受,便惨死于凶杀,不禁令人唏嘘感叹世事的无常;更因为,她的死太过离奇,一直未能找到凶手的有力线索,案件也就无法大白于天下,从而让人产生了太多的遐想。
2005年11月13日,警察接到报警电话,来到了“天上人间头牌花魁” 梁海玲的家中,发现她已经死亡,死因是脖颈被勒窒息而亡。
因此,基本可以断定,梁海玲是死于他杀。
同时,警察还发现,死者家中有不计其数的昂贵首饰,衣柜中仅貂皮大衣就有10多件,名下财产超千万,还有一款400多万的奔驰跑车等。
如果是谋财害命,对于这些财产凶手不可能不动心。但是,根据警察现场发现,死者所有的财产几乎毫无损失。
所以,基本可以排除谋财害命的可能性。
那么,凶手究竟是什么人呢,凶手的***动机又是什么呢?梁海玲究竟是因情被杀,还是得罪了不该得罪的势力,或是发现了什么不该发现的秘密?
一时间,梁海玲的死轰动了京城的***圈,各种小道消息更是满天飞。
事发后,警察立即展开了调查,发现梁海玲是河北人,死时27岁。17岁高中毕业那年,她和同学结伴来到京城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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