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浙江运动损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浙江运动损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近日浙江女子花式健身被小区内10多公斤重的花樽砸成8级伤残,而后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索赔33万,却被***驳回的事情,因为目前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颇多,所以这个***确实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也可以说给大家上了一课!
这名女子,本来是在这片空地健身,可能是突发奇想像拉练一些手臂,就把双脚放在花樽下边的台子上,整个重量加在了台子上边的花樽上,结果花樽承受不了她的重量,它们两个一起掉了下去,该女子的右手被砸的多处骨折,最后被定性为8级伤残!
而出院后,该女子就将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索赔33万!
法判院决的结果是什么呢?
***驳回了这么女子的全部请求,且对判决作出了说明,认为花樽不是自行脱落砸到了这名女子,而是该女子自己的行为造成的,作为一个具有充分民事能力的责任人,理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最终双方都没有再上诉,且物管撤掉了全部的花樽!
从这个事情,可以得到3点个人看法:
1,对于一个健全的成年人,在小区内出现的情况,物业真的不是一定都多少有点责任的!
我们先回顾一下这个奇葩案件:
物业公司不是应该反告吗?损坏公共设施!那花樽又不是健身器材,没人动不会自己滚下来,为什么标安全警示标志?难道自己走大街上没保持住平衡,还怪马路没粘贴安全警示标志吗?
很明显这件事情就是吴女士自己做错了:不该在花樽处做健身,对危险应该有一定的预见性。如果是三两岁小孩不知道深浅有情可原,一个成年人居然做出这样危险的事情,不是可笑是什么?no zuo no die!
现在在一些人的理论里就是:我遭受了伤害或者损失,就必须揪出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来承担责任。所以,小偷******摔折腿告被盗者没张贴安全警示;老太太偷割隔壁的水仙包饺子,孙子中了毒,立马告邻居没张贴安全警示。我们这个世界什么时候有了这么多谬论?自己的错误为什么非要别人,甚至受害者买单?
为这次的判决点个赞,实在大快人心,终于没有和稀泥。有些单位出了这种事情,总是打着所谓人道主义的旗号,花钱了事,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一切折中处理,不论对错,不问是非。
这样的处理方式只会让反咬一口的风气越来越重。无形中就形成了谁遭受了损失谁就有理,谁损失大谁就是受害者的风气。
网友的三观还是很正的,凡事还是应该论个是非对错、黑白曲直的!
浙江这位女子在小区内做健身活动,本身这其实应该是广大人民群众很日常的操作,不过这位女子的锻炼行动却玩起了剑走偏锋!居然对着花樽做拉伸运动,动作是类似于攀爬树木,然后后果可想而知,虽然这个花樽看起来也不轻,但经不起她这样的扒拉!随着她双手拉上花樽将整个身体的力量用在花樽上,花樽随着她的发力即刻倒下!花坛倒下刚好不偏不倚的砸在了她的手上,后果可想而知,直接造成了8级伤残!
后面的事情也如吃瓜群众猜想的那样,女子不甘自己的愚蠢行为造成的后果只能自己买单,她果断的将物业告上了法庭,理由也很充分:物业没有在花樽处摆放安全警示,是这件事情造成的原因,她要求物业赔偿各项费用共计33万!
明摆着发生这样的事情,物业无论的站着坐着还是躺着必须都中枪。但是人家物业也不会为这些愚蠢的人承担责任。毕竟小区里面本身健身器材是有的,花樽本来也不是用来健身的!物业必然不会接受该业主的赔偿要求!
最终结果还是顺应吃瓜群众的预想。***并不支持该女子的诉讼请求,物业在这次事故中不承担责任。出现这样的事故完全是由于该女子将花樽作为健身器材导致的。
想想也是,花樽不能这样拿来健身这本身应该是作为一个成年人具备的常识。自己愚蠢造成的后果只能是自己买单!不出事总是觉得自己是正确的,出事了却***脸各种找理由去让别人承担责任,这也是当今一些人的心态。再说了,如果说小孩子年纪小不懂事或许还情有可原,这位女子都已经是成年人了,难道就不知道这样的行为可能会把花樽扒拉掉?无非就是觉得应该没事,然后却“不应该”出现了事故!还有脸让物业赔偿33万,物业还没找你赔偿花樽的维修费用呢!建议物业一定让她赔偿,不然这些人犯错的“印象”和教训不够深刻!各位觉得呢!
这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怨不得别人!
→***经过
近日,浙江衢州一女子在小区花樽旁做拉伸运动,不料手扶的几十公斤花樽掉落下来,因为重心失衡,该女子先倒在地上,花樽正好砸到自己右手,后经医院鉴定,该女子为八级伤残!
随后该女子将小区物业告上了法庭,理由是事发地没有安全警告标识,并且要求物业赔偿其医疗费等损失合计33万!
物业作为被告,理由也很充分,他们说花樽并非健身器材,小区有配备专门的健身场所!
→***判决获得广泛认可
***认为:女子受伤的原因是其自身行为导致花樽脱落,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
简评
***对此***的判决非常合理,没有和稀泥打感情牌,就像新交通法规中明确责任方,而不是一味偏袒弱者去惩罚车主一个道理。法规本就应该和情感区分开来!
‣朋友们如何看待此***?欢迎在下方评论区各抒己见!
被砸了索赔被拒,其中必有蹊跷!
老规矩,先弄清咋回事。
近日,浙江衢州一小区,有位爱健身的吴女子在小区花樽旁做拉伸运动。但是,与平常的拉伸不同的是,吴女士做的拉伸运动是双手吊在花樽上,类似于吊杠的动作。
这样的动作可想而知,花樽被她这么一拉,松了!
花樽一松,吴女士直接摔在地上,而花樽掉下来又砸在了她的手上,造成8级伤残!
出院后,吴女士认为物业有义务排查小区设施,应在其安全保障范围内进行赔偿,遂将小区的物业公司进行了告上了法庭,要求物业公司承担其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33万余元。
明明是自己不正确的健身行为导致自己的受伤,却要让物业公司对自己的不负责行为进行赔偿,简直匪夷所思!
好在***明察秋毫,判定输吴女士自己的行为导致花樽脱落,驳回了她的诉求。
这判罚,非常给力!
花樽能用来健身吗?吴女士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连这一点常识都没有吗?自己的行为导致自己受伤,还反告物业,实在不值得同情!健全的法治是人民幸福生活的基本保障,这一次为公正的***点个赞!
韩德君的伤情严重程度,还没有得到官方消息,但可以肯定的是,近一个月内很难复出,也就是说在1/4决赛之前很难登场,那么辽宁男篮其实考虑的不光是总决赛,还有能否进入四强的问题。韩德君在辽宁的战术体系中,有着常人无法替代的作用,一旦韩德君缺阵,辽宁队将陷入很大的被动中。
如果韩德君的伤情很严重,摆在辽宁队面前的有三种选择:
第一,就是俱乐部方面迅速的引用一名和大韩类似的5号位外援,将巴斯依旧保存在队伍中,根据交手情况,选择外援出战人选。当然如何在短时间内找到这样一个不用磨合的强力外援很是关键,过于辽宁队会在以前效力过CBA的大中锋中挑选。
第二,放弃从他处引援,依靠本土小个阵容,让巴斯和李晓旭去打五号位,让贺天举和忠诚去打四号位,其他人基本不变,打出小快灵的打发,没准也会达到一种奇效。
第三,韩德君受伤的为左手,让韩德君带伤出战,但相信俱乐部和教练方面不会同意这样做,因为这样做很可能对运动员的职业生涯产生影响。
就是广东球迷也不希望大韩受伤,无论输赢,势均力敌的比赛才有意思。
如果大韩伤停,碰到广东只有一边倒了,大韩场均上场时间估计20多分钟以上。
没有大韩,辽宁只有50%的机会进入总决赛。
我觉得这个问题言之过早了,谁敢保证宏远跟辽宁一定打入总决赛,当然两个队的机率是最大的。 从今晚吉林跟辽宁对打,吉林主场开始发挥很好,辽宁低迷,但后半段足见辽宁冲击力有多强。 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韩德君的伤退说不定让其它队员成长了起来。战场上队员受伤很常见,一个球队如果连这块措施方案都没有,怎么去跟其它队竞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浙江运动损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浙江运动损伤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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