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残疾肢体康复运动指导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残疾肢体康复运动指导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康复救助的残疾儿童,须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未满18周岁的残疾儿童或者持有符合规定的残疾诊断证明且未满7周岁的疑似残疾儿童,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本地户籍;监护人持有本地居住证且纳税1年以上;监护人持有本地居住证且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监护人持有本地居住证连续3年以上。
残疾儿童监护人应当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现场或网上提出康复救助申请。监护人无法申请的,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等代为申请。县级残联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业人员对提出康复救助申请的残疾儿童进行康复潜力评估,评估报告一年内有效。县级残联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康复救助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
残疾儿童申请的康复救助服务,自县级残联审核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超期的须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监护人根据儿童残疾类别或者评估结果,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原则上一个救助年度内不得更换机构。多重残疾可根据康复潜力评估结果选择一种残疾类别接受康复救助。
具有本地户籍且取得外地居住证的残疾儿童,原则上向居住证发放地残联申请救助。确需儿童户籍地结算康复经费的,应当同时向居住证发放地和户籍地残联提交申请。经联合审核同意后,转介至居住证发放地定点康复机构。康复经费由监护人先行垫付,按有关规定到户籍地残联结算。 听力、言语残疾儿童救助满2年,肢体(脑瘫)、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救助满4年,其监护人继续提出康复救助申请的,经县级残联组织专业人员评估后,根据评估结果可提供“机构+社区+家庭”康复救助服务。
1、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
3、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二级肢体残疾可以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可以申请低保户或是特困人员政策,如果是低保户或贫困户二级肢体残疾还可以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现在国家规定持残疾证一级、二级残疾人,智力***、精神***残疾人就可以申请低保政策,享受低保政策可以同时享受两残补贴,但是享受特困补贴就不可以,因其已经享受特困供养待遇了!
享受税收优惠规定的“四残”人员(盲、聋、哑、肢体残疾)扩大到“六残”人员,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而享受税收优惠的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则扩大到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设立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将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都列入了适用范围。
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在增值税或营业税方面实行按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或减征的办法。也就是安置的残疾人员越多,可扣除的税额就越多,比如说,一个企业有200名员工,***设现在已按规定安置总员工人数的25%(即50人)以上的残疾人,即可享受流转税的优惠。如果以每名残疾人员最高一年3.5万元限额,按50名员工算,一年就可以在流转税方面少支出175万元的税金。不过对兼营增值税和营业税业务的单位,可在“退还增值税”或者“减征营业税”的两种方式中任选一种,但选定后一年内不得更改。
对一个单位既安置了残疾人就业,又安置了下岗再就业人员,那是否可以一并享受下岗优惠政策和残疾人优惠政策这一问题,税务人员表示,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安置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而且还能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工资加计扣除部分,如果大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扣除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超过部分则不得再扣。可同时享受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残疾肢体康复运动指导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残疾肢体康复运动指导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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