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健身器材伤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健身器材伤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居委与物业负责。一、对于住宅小区内安装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健身器材,小区所在地的居委会负有一定的配建、维护和产权管理义务。居委会未合理履行对物业公司在小区范围内的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管理职责,也是造成原告受伤的原因之一,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小区物业管理者,对小区内各项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有维修、养护和管理义务,对公共设施损坏及维修过程可能造成危险的,应设立警示标志,维修完毕后即撤除。健身器材在损坏后,小区物业既没有及时予以维修和养护,也没有对该可能造成危险的健身器材周围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正是由于对器材疏于维护,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并造成原告损害的严重后果。小区物业没有委派专人定期对健身器材进行安全质量巡查的检查记录,不能证明已尽安全管理责任,也无法证明在可能造成危险的健身器材周围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志。因此,应认定小区物业对讼争健身器材未尽合理管理义务。
在公园如果被体育器材砸伤找公园管理处,这属于公园管理者管理不善所致,可要求其承担对你的人身损害赔偿,具体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残疾赔偿金及交通费和财产直接损失等费用。
武汉一小区健身器材区,三个小孩在玩耍,一个小孩在玩一个健身器材时候突然倒下鼻子流血,呼吸困难,另外两个小孩回家跟大人说了,赶到时孩子已经没了!
这是王先生在一个朋友家聚会,大人在家,三个孩子则去了小区的健身器材玩,结果就出了这事儿。
据悉孩子丧命的是一个太极推揉的健身器材,孩子非正常的双腿夹住钢管,斜挂在中间的支柱上。
通过调查,健身器材符合规定,事故是由于孩子不正当操作引起,真是为孩子感到惋惜了。
对于有孩子的家长,一定要打起十二分精神!之前报道了很多期这样的案例了!
如家长不注意,刚学会爬的婴儿,爬出了窗户,从十几层楼掉下来!
如家长外出不注意,孩子滑冰掉在冰冷的河里丧命!
还有奶奶外出,留婴儿一个人在家,家里的小太阳把孩子严重烧伤!
锻炼身体的健身器材却成了***的凶器,其实健身器材夺人命早有先例,家长的一个不小心却要了小女孩的命。
1、2018年2月10日,王某带着自己8岁的女儿梦茹和其他两个朋友一起去另一个朋友家聚会,在当天中午,大家准备午饭时,王某8岁的小女孩和其他两个朋友的孩子说要一起去公园玩,由于公园不远,而且有三个小孩,所以王某没多想,就同意了。
2、但是,事故就这样发生了,没隔多久,其他两个朋友的孩子就回来和王某说,梦茹趴在器材上睡着了,叫她也没反应,这个时候王某心想不妙,马上赶过去公园,发现女儿悬挂在健身器材上,一动不动,他立即上前把女儿抱下来,平躺在地上,此时女儿嘴里流着口水,裤子湿了,两个鼻孔冒着红色血泡。
3、随后,王某拨打了120了,但是等到救护车来的时候,已经回天乏力,女儿在医院抢救了三个小时后,医生宣告不治,当天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梦茹心肺部挤压伤,呼吸循环衰竭。
1、在2014年8月14日下午,3岁的益益(化名)跟着奶奶来到小区的公共健身场所玩耍。在坐摇椅玩时,他从上面摔落,头部受重伤,最终离开了人世。
2、2017年,在江西靖安县城区的某小区发生一起惨烈的命案,一个孩童在推另外两名孩子玩秋千时,结果用力过猛,自己的头不慎卡在秋千里,被荡回的秋千挤压,血流满地,当场死亡,现场惨不忍睹。
毫无疑问,在这个悲剧中家长是要负最大责任的,自己的孩子才8岁,在没有大人带领的情况下,怎么放心让她跟着9岁和10岁的孩子一起去玩呢,对小孩安全的保护,应该要放在家长做任何事的首位,切勿疏忽,这就像之前屡屡发生的家长出门把孩子所在家中,以为这样就很安全,但是却没想到发生了孩子坠楼、孩子被家里的利器、电器所伤的事故,这都是因为家长缺乏安全意识、疏忽大意所造成的,很多时候你以为不会发生的事,它偏偏就发生了,因此,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放松对孩子的看护,否则出事后,你会终身后悔的.
我儿子曾在立式荡板上掉下来,可是荡板还在来回荡,我儿子正躺在地上,当时我正在跟老公通电话,因为是晚饭后去玩的,当天那路灯又坏了两个,根本看不清伤多严重,只看到孩子满嘴都是血,抱着儿子就往中医院跑,可气的是中医院夜班急诊没这科室,值班人还让我跑到门诊位置去挂号,挂完号跑回来告知没办法医治,挂号单也没给我。我赶紧抱儿子拦的士去人民医院急诊,急诊科又联系了下班回到家正吃饭的医生回来,等了大概两小时,医生回来帮儿子处理。在这过程中,我的心是煎熬痛苦的,看着可怜的儿子,我后悔的要死!!!当按着儿子配合医生清创时,看到儿子满嘴血肉模糊,等于上下嘴唇里內部的肉和门口五六颗牙齿上的牙龈都被刮掉了,好彩经过人民医院医生精湛的医术和良好的医德,我儿子的伤都全部好了,吃饭等不受影响,也没有任何伤疤痕迹。真的不敢想像如果躺的位置刮到鼻子了怎么办?那样先让我去死吧!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晚上去健身器材那了,也请带小朋友的家长们,时时刻刻看护好自己的小朋友,再次感谢珠海市人民医院的医护人员们!!!
导语:
公共健身器材,本是全民健身、造福民众的一项举措,但近期却频频爆出,未成年人在没有监护人的看管下而出事故,甚至因此结束了幼小的生命!
1、2月10日临近狗年春节,孩子们也都放了寒***,王先生和两个好友相约在一起聚会,每家人各有一个女儿,王先生的女儿梦茹今天8岁,正是活泼可爱的时候,其他两家一个9岁,一个10岁。
2、当天中午大人们都去准备午饭,三个女孩出门去操场玩耍,操场离朋友家走路仅需2分钟,梦茹曾经就在旁边上幼儿园,对环境都很熟悉,三个孩子一起出去玩所以家长都很放心。
3、没过多久两个小姐姐回到家,跟大人说:“梦茹趴在健身器材上睡着了,怎么叫都没反应。”
王先生意识到不对劲,赶紧跑了出去,看到女儿悬挂在健身器材上,双腿夹在推揉器的钢管支撑上,斜挂在中间的立柱上,没有动弹,他上前立即报下女儿,发现她嘴里留着口水,裤子也湿了两个鼻孔冒着红色血泡!
遗憾的是送到医院抢救3小时候,宣告身亡,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梦茹心胸部挤压伤,呼吸循环衰竭。
后来,王先生通过监控看到,梦茹当时在健身器材上玩了一下,身体突然一歪再也没有起来。(王先生演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健身器材伤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健身器材伤人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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